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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治理体系中,国际贸易是法治化程度最高的领域,建立了真正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通过协商一致共同制定规则、执行规则,而在成员之间出现分歧或争端时,争端解决机制通过独立的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完成两审裁决,判定成员是否遵守规则。在WTO成立之后的20多年中,这套国际贸易体系运转总体良好,包括美国在内的全体成员以及国际学术界,均对WTO所代表的国际贸易秩序表示满意和赞赏。
但是,2017年特朗普政府上台之后,美国便开始不断质疑和挑战这一美国主导建立的国际贸易秩序,并采取一系列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侵蚀、损害WTO的基本原则,恶意阻挠上诉机构成员的任命并导致上诉机构的彻底瘫痪。2021年拜登政府上台后继续在反自由化、逆全球化的道路上狂奔,特别是在对待WTO的态度上,拜登政府对特朗普政府堪称萧规曹随、亦步亦趋。
自2018年以来的美国对华贸易战反映了美国对多边贸易秩序的严重破坏。美国《1974年贸易法》“301条款”自诞生之日起,就是举世公认且臭名昭著的单边主义措施,违反了多边贸易体制的基本精神。WTO成立之后,美国克林顿政府也曾专门承诺“301条款”调查结果不得作为单边制裁的依据。然而,特朗普政府不仅公然无视WTO规则,更是背弃其前任们作出的承诺,仅凭借其漏洞百出的调查报告,就对中国数千亿美元的产品加征关税。中国政府坚定支持并相信WTO规则体系的公正和公平,并在2018年4月4日,即美国宣布加征关税的次日就向WTO提出申诉。2020年9月15日,WTO专家组作出裁决,认定美国加征关税“显而易见地”违反了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关税约束原则。
更恶劣的是,美国政府打破了多边贸易体制70多年来对国家安全例外的默契,任意滥用国家安全例外破坏正常的国际贸易,导致贸易问题政治化、意识形态化,把贸易和经济竞争上升为战略和安全对抗,将一个统一的全球贸易秩序推到了破裂、崩解的边缘。2018年3月,美国依据“232条款”对来自多国的钢铝产品加征关税,其理由是进口钢铝产品削弱了美国国内经济,进而威胁美国的“国家安全”。中国、瑞士、挪威和土耳其坚持推动WTO司法程序,并在2022年年底由WTO专家组作出裁决。毫不意外的是,专家组认定WTO的安全例外并没有赋予成员完全的自由裁量权,只有在涉及核材料、武器或在战争和国际关系紧急状态下,各成员才可以援引安全例外。
但是美国政府对于WTO的公正裁决完全置之不理,并上诉至已被其恶意瘫痪的上诉机构。而且美国政府不断扩展国家安全的概念范畴和使用范围,几乎将国家安全当成实施贸易和投资限制的“万金油”。拜登政府不再寻求削减对华贸易逆差,而是力图保持甚至扩大对中国的技术领先优势,并试图通过限制对华技术和设备出口来停滞或减缓中国的技术发展。但是,限制出口同样有悖于WTO的自由贸易原则和精神。美国政府于是便再次堂而皇之地打着“国家安全”的幌子,声称美国是为了防范中国利用美国产品和技术发展军事能力,并威胁美国的“国家安全”。而在实践中,美国对华出口管制的范围极其广泛,许多与军事用途毫不相干的产品都被列入限制清单,许多中国非军事领域的民营企业都被列入实体清单。更有甚者,拜登政府近日又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理由,限制美国主体投资中国半导体和微电子、量子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领域,开创了任意干预商业性对外投资活动的恶劣先例,进一步破坏了全球市场秩序。
2022年12月12日,中国就美国对华半导体出口限制向WTO提出申诉。可以预见的是,美方的抗辩理由又必然是国家安全例外。但是基于前例,WTO专家组将很可能再次裁定美国的出口管制并不符合援引国家安全例外的条件。这一系列争端案件的裁决无疑昭告世界,美国再没有资格妄言所谓“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在美国眼中,只有维护美国霸权秩序的规则才是规则,否则它就可以肆意破坏。一个完全不尊重国际规则、完全将其政治动机凌驾于国际规则之上的国家,终将受到国际秩序的惩罚。
(屠新泉,作者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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